取消死刑联委会要求中国越南废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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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死刑联委会
要求中国越南废除死刑

(公教报讯)「取消死刑联合委员会」三月四日前往越南驻港领事馆和中联办请愿,要求两地停止死刑。
委员会称,第四届世界反死刑大会在二月廿四是日于瑞士日内瓦举行,会上的关注焦点包括中国等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
它说,中国政府强调建设文明和法治的国家,但中国却是全球使用死刑这种不文明惩罚方法最多的国家,在二○○八年共占全球被执行死刑的七成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今年二月要求各法院严格依法控制死刑的适用,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委员会对此项慎用死刑的指引表示欢迎。
委员会续称,在中国,判处死刑的人数是国家机密,缺乏透明度,又设置了过多的死刑罪名,并存在刑讯逼供,审讯缺乏公正,令死囚得不到合理的法律保障。它们促请中国政府作出改革,并立即废除死刑。
对于越南,委员会说当地政府在二○○九年决定废除与强奸、劫机或海盗行为、走私等有关的八种死刑罪行,有关法例在本年年一月一日实施。它们对此举措表示欢迎,并希望越南政府继续走在文明的道路上,立即全面废除死刑。
「取消死刑联合委员会」是由香港一群民间团体和个人所组成,成员包括国际特赦组织(香港)、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草根文化中心、甘浩望神父等等,一直致力争取废除死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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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枪毙女杀人犯,想起死刑是否必要
加国无忧 51.CA 2007年12月1日 22:21 [ 加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看到这个照片后,我回忆了很多往事,也思考了死刑的合理性是否存在。

我家离县城比较近的缘故,从小就喜欢看热闹。而最刺激的热闹就是到刑场看枪毙人。

记忆中最深刻的是枪毙一位银行工作人员,她和丈夫合不来,打得一塌糊涂。因为爱上了一位同事,可那时离婚不好办。她丈夫发现了她们偷情,丈夫说要找组织汇报去(二人都是党员干部),二人便大打出手。丈夫是假打,女人是真打。结果丈夫死了。女人判死刑,立即枪毙。她长的出众,即使在枪毙前30岁的她依然像个姑娘,苍白的脸上显出来的是她的美丽动人。据说她的孩子才3岁,但没见着。


现在回过头来思考死刑是否合理,是否必要。先从为何要有死刑来探讨。

俗话说,借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样才公平。一个人被杀了,如果杀人者不偿命,活着的他人就没有为死者报仇。

那么,死者真的需要活着的人为他/她报仇吗?当然,这个问题回答起来比较困难,因为死人不能说话。但我自己认为,如果我是那位银行干部的丈夫被老婆一气之下杀了,我绝对不同意我老婆被枪毙。如果枪毙了她,我能活过来,我还要考虑是不是要换一换,何况枪毙了她我也活不过来,干吗要枪毙她呢?凭什么你们活着的人要违背我的意愿为我报仇呢?再说了,我还希望我的孩子有妈照看,孩子没了爸还要把妈枪毙,这对孩子也太无情了,您说对不?

死刑的另外一个理由是说,如果废除死刑,杀人犯就会增加。其实,这个有比较研究。欧洲一些免除死刑的国家,并未导致杀人犯失控。其实,除了恐怖分子外,个案杀人犯基本上都是情急之下大脑失控,思维不正常才杀人的,这时候根本就不会考虑后果了。所以,死刑不死刑并不影响此时思维已经不正常的人做出是否杀人的决定。除了酝酿已经的故意杀人犯外,很多情况是火气上来了思维失控导致杀人。

科学表明,人的死亡过程是比较长的,没有了心脏跳动大脑并不是立刻死亡。等到将来有办法对被杀害的人被杀后对杀人犯的态度(相当于遗嘱)进行还原,就相当于电脑死机后仍然可以把死机前的信息搞出来(当年老电脑就没有这个能力,我博士论文打了不少字突然死机,只好重打),根据死者的意愿来判杀人犯,就真正做到了为死者报仇(如果有这个意愿的话)或放过杀人犯(比如上面举的情杀的例子,她丈夫会要她活下去,而且为了把孩子养大成人,连监狱都不坐)。在这之前,我们也应该根据死者的家庭情况尤其是孩子的情况而作出判决,而非一刀切。

如果我们平心静气地想一想,我们会承认:很多杀人犯是在思维不正常的情况下杀了人,而枪毙犯人的人和给他们下令的法官都是在思维正常的情况下杀的人。前者有不少是可以原谅的,而后者(刽子手和法官)是不能原谅的。也就是说,前者是情急下欠缺思考而杀人;后者是思考后故意杀人。前者是愚昧的,后者是野蛮的。所以,杀人犯缺乏理性,而刽子手和法官比杀人犯野蛮,更无原谅的理由。

从人文角度,法官并没有证据表明死者有让你给他报仇的意愿;从社会角度,酷刑并不能减少犯罪率。

最残忍的是秦始皇,连老百姓切菜刀都限制,可人民拿起竹竿也推翻了秦朝。朱元璋对贪官的酷刑都用尽了,照样管不住贪污。目前,全世界中国的死刑犯人最多,中国的社会安全最糟糕。盗窃犯无处不在。世界上几乎找不到因为贪污而被处死的官员了,只有中国每年都有无数官员因为贪污而被处死,但只有中国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无官不贪。

诚然,很多坏人需要得到法律的制裁。该杀的还要杀,但杀人要慎重。社会已经进步了,不能像秦始皇朱元璋毛泽东那样靠杀人来维护独裁统治,靠流血镇压来稳定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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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是闭门造车。难道一点也不知道中越的国情吗?

你怎样对待他人,天主也怎样对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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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权决定人的生死.
以暴抑暴只是人在不文明时期的笨办法.
要我放弃信仰,不如拉一块驴拉的石磨,将我沉到海底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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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人欲扮演天主之角色,来支配人之生杀权.
教宗是反对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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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旧约里有明文规定的死刑不是么?为何教宗可以反对死刑呢?
我也希望废除死刑,但是这个问题我一直想不通。
最后编辑爱的生命 最后编辑于 2010-03-09 11: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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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的年代已经过去.
(现在是新约的年代了).
因为教宗有来自基督的训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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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的年代还有惩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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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死刑
人心所愿
我愿做一只小羊跟在主身旁
愿他的牧杖使我舒畅
我愿在他的牧场
欢心歌唱

善牧
我主我福
我的一切恩主
请将我中华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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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天主教友 于 2010-3-9 11:35:00 发表
死刑是人欲扮演天主之角色,来支配人之生杀权.
教宗是反对死刑的.


圣教会的传统训导是许可合法政府在罪行极端严重的情况下对危害社会的暴徒使用死刑的。具体训导请看《天主教教理》第2265条。
教宗反对死刑是教宗以个人作为基督徒的身份发表的看法和态度,并非以伯多禄继承人的身份发表的训导,所以不是教会的正式训导。
吾心之恋上主兮,如小鹿渴恋清泉。
掬清泉之灵水兮,润吾人之焦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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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在我们东方诸国文化中是根深蒂固的,并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并非说废除就能废除的。
人若不被基督的恩宠所浸润而拥有超性的生命价值观,停留在旧约时代的精神下是无可厚非的。
所谓“取消死刑”只不过是诸如取消死刑联委会、国际大赦那样的组织推动一场荒唐的闹剧,因为它们不尊重东方诸国的文化,从不考虑受害者的感受。
吾心之恋上主兮,如小鹿渴恋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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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适用死刑决议"在联大三委引发激烈辩论
2007年12月20日

  第62届联大12月18日投票通过决议,呼吁各国暂停适用死刑,以及将来彻底废除死刑。这项决议一个月前在联大第三委员会进行初步讨论时引发了激烈的辩论,反对暂停死刑的国家一度提出的近20项修正案都遭到否决。决议最终获得联大通过表明了国际社会对待死刑的态度的最新发展。请听黄莉玲就三委的辩论所做的报道。

  有关呼吁各国暂停适用死刑的决议草案在联大负责社会和人道主义事务的第三委员会获得简单多数通过,投票结果是99票赞成、52票反对、33票弃权。中国、美国、印度、日本和泰国等投了反对票。

  第三委员会通过的决议还有待联大全会通过才能成为联合国的正式决议。尽管这样,主要提案方欧盟的轮值主席国、葡萄牙的常驻联合国代表萨尔盖罗(Joao Manuel Guerra Salgueiro)对表决结果感到满意。

  萨尔盖罗:"(英文)这是首次我们产生了一个有关暂停适用死刑的决议。过去两天中14个修正案都被否决了,这说明了草案经得住考验。"

  实际上,这14个修正案是在第一天的辩论中提出的,第二天,马来西亚和埃及一共又提出了4个修正案,也遭到了否决。修正案被否决的原因很简单:草案的共同提案国多达87个,形成了一股很大的合力。

  反对草案的国家中埃及、新加坡、巴巴多斯和博茨瓦纳极其活跃。石明光(Kevin Cheok)是新加坡常驻联合国副代表。

  石明光:"(英文)欧盟带领的一些国家明知决议草案得不到共识还将其付诸表决,这将使委员会分化。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他们想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我们。"


  针对新加坡的发言,葡萄牙大使萨尔盖罗列举了一系列共同提案国,包括美洲的巴西和智利、亚洲的菲律宾和东帝汶、非洲的加蓬和几内亚比绍,以说明草案是一个跨区域的举措,并非欧盟一己之见。

  萨尔盖罗:"(英文)我想决议的通过是一种持续的趋势的改变,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废除死刑,仍有死刑的国家也不实施死刑。这是一个朝着促进人权方向发展的复杂趋势,这里的人权指的是不将死亡作为一种惩罚。"

  新加坡大使石明光针锋相对地指出,联合国《人权宣言》并没有禁止死刑,《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规定,在还没有废除死刑的国家,可以对最严重的罪行适用死刑。

  石明光:"(英文)对许多国家而言,死刑意味着刑事司法公正,而不是一个人权问题。我们认为每一个新加坡公民都有权生活在一个安全、没有犯罪威胁的环境中。欧盟大谈当前改变中的价值观,欧盟似乎改变得太快了----《人权宣言》1948年通过时,有15个欧洲国家有死刑;今天,欧盟因为自己废除了死刑就把死刑说成是人权问题。欧盟似乎认为只要它改变观点,其他所有国家也必须这样做。"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辩论双方对当前世界废除死刑的国家的数目的认识截然不同。新西兰和德国代表分别举例说全球有130个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去年仅有25个国家执行了死刑。他们的话音刚落,伊朗代表就发言反驳。

  伊朗代表:"(英文)委员会听到的都是一些误导的数字。事实上有107个国家确认死刑是一种惩罚手段,只有90个国家废除了死刑。如果委员会愿意,我可以把所有这些国家的名字念出来。"

  中国代表张丹指出,联大在94年和99年两次讨论暂停适用死刑,人权理事会的前身、人权委员会也多次就这一问题进行讨论,都没有取得任何结果;此次表决中有52个国家反对,充分说明国际社会对死刑问题并没有共识。

  张丹:"死刑作为一个刑事司法问题,属于一国内政。我们不反对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和对话,但任何人均不应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各国在死刑问题上立场严重分歧,L.29号决议不但没有减少这种分歧,反而激化了矛盾,导致成员国严重对抗。"

欢迎使用和转载联合国电台的节目。转载时请申明引自联合国电台并以链接形式注明出处 http://www.unmultimedia.org/radio/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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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欧美(尤其是欧洲)同样是有根深蒂固的杀人文化,比如伦敦的铁娘子及法国经过好几代改良的断头台等等,而且有同中国有的一比的凌迟。
只不过进入现代后,基督文化越来影响欧美人,毕竟只有天主才是人生死的主宰,人无权杀人,一个人杀害他人已经是错,而国家机器还要用杀人来反制杀人,这更是错上加错。
教宗在这种基督宗教世界中,支持废除死刑也是正常。
中国因为人的基本权不受重视,也为当政者所轻视,因此人的尊严根本无从谈起(其生死权也无从谈起,更不用说基督宗教世界所不耻的强制计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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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 天主教友 的帖子

教会的正统训导请看《天主教教理》第2265条。
另外,弟兄说话太直,可以借景抒情、借古喻今。当朝不是吃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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