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节 现世信友的通功
一、代祷
现世信友彼此代祷,能蒙天主赐恩——确定意见
比约十二世在“奥体”通谕中说:“许多人的得救有赖于基督奥身各分子的祈祷和为这意向所行的克己”。一如教会一向所实行的。他劝勉信友彼此代祷:“让我们使每天的共同祈祷上达主听,用以替基督奥体的一切肢体代求”。
自远古以来,人们就相信彼此代祷的效果,连非犹太民族也知道这件事(参见出8:4;10:17)。伊撒尔民族的伟人为亚巴朗(创18:23等)、梅瑟(出32:11等;32:30等)、撒慕渔产(撒上7:5;12:19等)、耶利米亚(耶18:20)都曾为他们的民族或某些人代祷。先知们因君王与民众之请而代求天主(列上13:6;列下19:4;耶37:3;42:2)。耶稣勉宗徒们为仇人祈祷(玛5:44)。圣保禄向各教会写信时,保证为他们祈祷(罗1:9-10),也要求他们为他自己祈祷(罗15:30),并为一切圣徒祈祷(厄6:18)。他说:“要为一切人恳求、祈祷、转求和谢恩,为众君王和为一切有权位的人”(弟前2:1)。圣雅各伯劝信友们“彼此祈祷,好使你们获得痊愈。义人恳切的祈祷大有功效”(雅5:16)。
在远古的基督教文献里,彼此代祷的劝勉和请求极其丰富。罗马的圣克来孟特别劝格林多信友为罪人祈祷,使他们温良而谦逊(致格林多人书56:1)。他拟了一个祷词,为全世界蒙主召选的人和一切的需要而祈祷(致格林多人书59)。安提约基雅的依纳爵在他的书信中,要求人们为他祈祷,使他获享殉道的荣福,为他离别的叙利亚教会祈祷,并为信奉异说者祈祷,使他们悔悟自新,以及为一切人祈祷(参考致罗马人书4:2;8;3;9:1;致厄弗所人书10:1-2;11:2;21:1-2;及保理加布致斐理伯人书12:3;十二宗徒训言10:5;儒斯定,护教书1:61,2;65,1;67,5;戴尔都良De Poenit. , 10, 6)。
二、为他人立功
现世信友藉着在恩宠境界所完成的善工,可以情谊地彼此赚得主的恩宠——可靠意见
按本节第一段中所引比约十二世语,许多人的获救有赖于基督奥体各分子的祈祷和克己。这些祈祷和克己以情谊功绩方式得到救赎所需的内在与外在的恩宠(参考恩宠篇第二十五节第二段)。
初期教会的信友坚信,不仅可藉恳求的祈祷,且可藉着虔敬的善工,为信友邀得天主的恩惠。罗马的圣克来孟介绍那“以守斋与谦逊事奉所不知的天主”的艾斯德(Esther)为格林多信友的模范(致格林多人书55:6)。圣儒斯定给初期信友的虔敬作证,他们以祈祷守斋,听道理,求主宽免他们已往的罪愆(护教书1:61,2)。
三、代赎(vicarious atonement)
现世信友藉着在恩宠境界所完成的补赎善工可以彼此代赎罪愆——确定意见
补赎(atonement)的效力是赦免罪的暂罚。代赎的可能性基于奥体的合一性。正如元首基督在赎罪时取代了肢体的地位,某一肢体也可以取代另一肢体的地位。大赦是以代赎的可能性和实在性为基础。
教宗克来孟六世在“天主独子”(Unigenitus Dei Filius, 1343)圣年勅书中,第一次正式采纳“教会宝库”(Thesaurus Ecclesiae)的说法,他宣布天主之母和自古以来一切蒙召者的功绩(代赎功绩)都使教会宝库愈形丰富,,教会自其中提取大赦(邓552;参见740a)。比约十一世曾经在“至慈救主”(Miserentissimus Redemptor, 1928)及“基督之爱”(Caritate Christi, 1932)二通谕中劝告信友向耶稣圣心奉献补辱的善工,不仅为求主宽免他们自己的过犯,抑且求主宽免他人的愆尤。
无辜者为罪人补赎的思想已可见于旧约。无辜者承担了天主对罪人的震怒,使罪人重新获得天主的喜悦,梅瑟为陷罪的伊撒尔人自献于主,当作牺牲(出32:32)。约伯为他孩子们的罪燔炙牺牲(约1:5)。依撒意亚预言默西亚将为全人类赎罪(依63)。新约告诉我们,基督的苦难与死亡是一种赎价,为罪人所作的牺牲(参见第三编第二部救世的工程第九,十节)。圣保禄教训我们,信友可以彼此代赎:哥1“24:“如今我在为你们受苦,倒觉得高兴,这样我可在我的肉身上,为基督的身体——教会,补充基督的苦难所欠缺的”。格后12:15:“至于我,我甘心情愿为你们的灵魂付出一切,并将我自己也完全耗尽”。弟后4:6:“我已被奠祭”(即将为主致命)。
最早的教父们已经想到殉道是替人赎罪的途径之一。安提约基雅的依纳爵给厄弗所人写信时,说他愿意为他们代赎而牺牲(8:1)。在致保理加布书中,他宣称自己和他的同伴是为保理加布所作的“赎价”(2:3)。奥力振授引格后,12:15;弟后4:6及默6:9时,告诉我们宗徒们和殉道烈士们以死亡洗涤了信友的罪愆(In Num. hom. , 10, 2)。戴尔都良(Ad. Mart. , 1)和圣西彼连(书信15-23)所证示因殉道者的推荐(和平信函)而接纳受惩罚的信友返回教会团体之习例,是基于代赎的理论。圣西彼连明显地指出,罪人可赖殉道者之助而得到支持(书信19:2;18:1;参考圣布置博罗削De Virg. , 1, 7, 32; De Poenit. , 1, 15, 81)。
圣多玛斯视代赎可能性的圣经证据是:迦6:2的经文:“你们应彼此帮助背负重担,这样你们就能满全了基督的法律”,而以爱德的结合力作为代赎的理论基础:“二人因爱德而结合时,一人能为另一人作补赎”(神3:48,2-1;参见Suppl. , 13, 2, 护3:158;Expos. in ep. ad Gal. N. 2; Expos. Symb. , a, 10)。
要我放弃信仰,不如拉一块驴拉的石磨,将我沉到海底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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