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天主的惟一性
天主只有一个——信理
大多数信辞都明显地教我们相信天主的惟一性。尼西与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所颁定的信辞宣称:我信天主惟一(Credo in unum Deum.邓54, 86)第四次拉脱朗大公会议(1215年)宣示:“真天主只有一个”(Unus solus est verus Deus. 邓428,1782,《天主教教理》201条”。异教的多神论与相信有两个非被造的永久起源的诺斯底士派与摩尼派之二无论,都与天主教的这项基本教义相悖。
旧约与新约的基本教训是:天主向自己特选的以色列民启示祂是唯一的:(申6:4;谷12:29:“以色列!你要听: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当全心、全灵、全力、爱上主你的天主”。依45:22-24“大地四极的人!你们归依我,必能得救,因为只有我是天主,再没有另一个……人人都将向我屈膝,众舌都要指着我起誓。人都要说:『唯有在上主前有仁义和力量』)”。圣保禄曾强调天主唯一的信仰,斥责教外人士的多神论。格前8:4:“我们知道世上并没有什么邪神,也知道除了一个天主外,没有什么神”。(宗14:14;17:23;罗3:29;弗4:6;弟前1:17;2:5)。教外人士的神明不是真神,而是谎言与虚妄(耶16:19)与空无所有(咏95:5);智13—15。诺斯底士派与摩尼派的二元论把世上的一切恶归咎于一个恶的起源,圣经反对这种理论,并诏示我们自然界的恶来自天主的命令(申32:39;依45:6—7),道德上的罪恶的则基于人对自由的滥用(罗5:12)。
教父们认为天主惟一性的根柢,是天主的绝对完善与世界秩序的一致性;他们维护这一理论,指责教外人士,诺斯底士派与摩尼派的信徒。戴尔都良答辩马西翁(Marcion)道:“那被视为最高尊威者,应当是独一无二,没有相埒的,这样他能无休止地成为最高超的存在:因天主就是这最超绝的存在,基督信仰的真理有理由宣布:‘如果天主不是惟一的,那就根本没有天主’。”(驳马西翁书Adv. Marcionem 1,3),参考巴斯督·海美(Pastor Hermae 著Mand., 1, 1.圣依来内反异说,1:10,1;2:1,1—5;戴尔都良护教书之十七及De Praescr. 13.,奥力振驳楷索书,1:23;若望·达马森正统信仰阐详1:5。
圣多玛斯作理论的探索,将天主惟一性从天主的单纯性,天主完善的无限性与世界秩序的一致性中引伸出来(神1:2,3)。
比较宗教史指出,人类宗教演进的历史,并非自多神论趋向一神论,而是由一神论趋向多神论(罗1:18—25)。有人以为,在先知时代以前,雅威仅仅是与以色列民族关系特别密切的神;他们那时虽信一神教,但多神之信仰已牢不可破,实则他们信奉单一神教(henotheism),然而这种说法没有证据。“并不是以色列民族的神成为宇宙的天主,而是宇宙的天主在西乃山上,与以色列民族缔结了盟约”(E. Kalt, Biblisches Real lexikon, 1, 721)
第十五节 天主的真理
我们可把真理分为三种:
本体性(ontological)真理,一物存在本身就是真理,因为每一存在的东西都是真实的,否则,不存在。理则性(logical)真理,主观的认识与客观存在相符合。伦理性(moral)真理,言语与行为相符合。拉丁文谚语说“Veritas in essendo,in cognoscendo,in dicendo et agendo”,意即“真理在存在中,真理在认识中,真理在言行中”就是这个意思。
天主的本体真理
天主是本体性的真理,是说天主的存在本身就是真理,本体与真理二词可以互相转换(Ens et verum convertuntur)。他也是理则性真理,因为他的认识不管是从身或其身以外的事物来说,都是与客观性况相符合的。天主理是伦理性真理,因为天主的言语和行动总是一致的,他的言语和行动是不分的,他说话就是在行动,他行动的方式就是说话。
从本体论的意义言,惟一天主是真的天主——信理
第四次拉脱朗大公会议与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宣称:天主是真的天主(Deus verus),因为惟有他完全符合天主的概念(耶10:10;若17:3;得前1:9)。
天主是自有存在本身,同时是存在本身,也是真理本身,天主是模型因与主动因,他不仅给予他以外的一切事物以存在,而且给予它们以可识性。每一创造物都是天主的概念的实现,天主的概念就是“有”,被创造的理智按这个“概念”去思考,旭果没有“有”的概念,人受造的理智就无从思考,如果“一无所有”,人也就“一无所思”。因为一切真实的事物与可能事物的概念都在天主的思想里存在,所以天主是全部的真理,没有一样真理不在天主内存在。天主的存在无限地超越一切受造物的存在,他的真理也超越创造物的真理与他们的可识性,因此他是至高的真理。
二、天主的理则性真理
理则性真理即“思想的真理”(truth of thought),在于认识与事物之符合(adaequatio intellectus cum re)。对真理认识的完善有赖于智能的完善,智能越高,对真理的认识就越完善。
天主具有无限的智能——信理
根据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的宣布,天主是具有“无限智能的”(intellectu infinitus邓1782)。咏146:5:“他的智慧,不可测量”(又咏43:22;93:11;138:1—6)。天主的知识对象就是他自己的本性,他对自已的认识没有任何错误。天主在对他自己认识的同时产生了万物的概念,所以只有他才是事物的最高原因。由于在天主内,认识的主体、对象与行动都是一致的,因此天主是绝对的理则性真理(The absolute logical truth),因而天主没有任何错误,他也不能受欺骗(邓1789)。
人类对真理的一切认识,无论是自然的与超自然的认识,都以天主的绝对真理为起点,如果没有天主,也就一无所“是”,一无所思。被造理智是天主的非被造理智的“复制品”。有关认识的最高不变原则,早已以自然方式种植在被造的理智中,而超自然的启示真理则由天主以特殊方式直接传授给被造的理智。总之,这一切都以天主为根源(邓1797)。
三、天主的伦理性真理
伦理性真理包括诚实(言语的真理veritas in dicendo),与忠信(行动的真理veritas in agendo)。诚实是言语与认识的相符(adaequatio sermonis cum intellectu.)。忠信是行动与言语的符合(adaequatio actionis cum sermone)。
(一)天主是绝对诚实的——信理
〈天主教教理〉215条“「祢圣言的总纲确是真实无欺,你正义的一切判断永远不移」(咏119:160)。「我主上主,唯有祢是天主,祢的话是真理」(撒下7:28);为此,天主的许诺时常实现。天主是真理本身,祂的话决不会欺骗。因此,我们可在一切事上,满怀信心地依赖祂圣言的真实和信实。罪恶的根源和人类的堕落是出自诱惑者的谎言,这谎言使人怀疑天主的话、怀疑祂的慈爱和信实。”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定断,天主不能欺骗(qui…nec fallere potest邓1789)。他有一切无限的完善(Omni perfectione infinitus邓1782)。圣经说明天主的诚实,并说明他的本质与谎言之不相容性。若8:26:“派遣我来的是真实的”。铎1:2:“那不能说谎的天主”。希6:18:“天主决不会撒谎”。还有罗3:4。
(二)天主是绝对忠信的——信理
〈天主教教理〉214条:“天主、「自有者」,向以色列民流露祂是「富于慈爱和信实的」(出34:6)。这两个名词以综合的形式表达了上主圣名的丰盈。在所有的工程中,天主常显示出祂的仁慈、祂的和蔼、祂的恩宠、祂的爱情;也显示出祂的信赖、祂的永恒、祂的信实、祂的真理。「为了祢的仁慈和至诚,我必要称谢祢的圣名」(咏138:2) 。 祂是真理, 因为「天主是光, 在祂内没有一点黑暗」(若一1:5);祂也是「爱」,如若望宗徒所教导我们的(若一4:8,邓1789,1782;)。”咏144:13:“上主在一切言语上是忠实的”。弟后2:13:“如果我们不忠信,他仍然是忠信的,因为他不能否认自己”。玛24:35:“天地要过去,但是我的话,决不会过去。”参见圣奥斯定圣咏记述有关咏123:2:“神圣的真理既不欺骗人,也不能受欺骗。”
要我放弃信仰,不如拉一块驴拉的石磨,将我沉到海底更好.
Trust me,I'm a good k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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